图方便
侥幸心理
...
超员的“借口”总是那么多
但是
超员超载
超的是生命不堪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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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晚,温岭交警大队松门中队交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浙JB***6的白色小型普通客车涉嫌超员,遂通知路面交警进行核查。
17时39分,路面交警在温岭松门镇淋石路140号前路段处发现该车,并将其拦停接受检查。当车门一打开,民警发现车内坐满了人,没有座位的人还自行搬了小板凳挤坐在一起。经清点,这辆核载7人的小型普通客车,实载10人。
据驾驶人林某交代,当晚驾车回箬横,几个工友刚好都顺路,就“好心”带上他们一起。关于超员违法自己是知道的,想着路途较近,而且晚高峰期间交警一般不会拦车检查,就大着胆子驾车上路了,没想到一上路就被“天眼”锁定。
因实施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法对林某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责令其联系车辆将超载人员进行转运。
与林某心存侥幸不同
下面两位驾驶人
却因为这样一个“误区”
相继被交警查处
3
8月1日21时许,台州交警高速一大队组织警力在临海北出口进行违法整治,民警在对一辆白色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后排两名女性神情紧张,极力想将两个孩子藏起来。
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
据驾驶人徐某陈述,当天带着家人和放暑假的孩子们从宁海到临海游玩,以为小孩不算人数,多一个也无所谓。
民警对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超员的危害性,叮嘱其切不可图一时方便置家人安全于不顾。经民警耐心讲解,徐某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羞愧地低下了头。
因实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法对徐某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如何判定是否超员?
很多驾驶人存在误区,总觉得“孩子不占座位,抱着就可以,多一个孩子也没什么。”私家车的载人数是以车辆行驶证上标明的核载人数为准的,交通法律法规关于“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定中,并未对乘车人员的身高、体重、年龄等作出规定,而只是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
所以,是否超员是根据实际乘车人数是否超过核定人数的标准来计算,实际乘车人数并不区分大人或者孩子。例如,一辆核载5人的私家车,即使是多出一个怀抱在父母怀中的婴儿,也构成超员交通违法行为。
儿童需乘坐安全座椅
超员还意味着有些乘客不能独立坐在座位上,不能系上安全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在没有任何保护情况下容易被甩到车外受伤。如果在乘车过程中,将儿童抱在手中或是放在腿上,宝宝更容易受到伤害。倘若是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意外,巨大的冲击力会使孩子像“炮弹”一样向前飞出去,仅靠成人双手的力量完全不可能抱得住。
(以30km/h速度进行模拟碰撞时,孩子从怀中飞出)
(车辆以50km/h速度进行模拟碰撞时,儿童免于遇难)
超员超载危害多
一、使车辆不稳定:超员超载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增加行车时的不稳定性;同时载重越多,惯性越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二、容易爆胎、失控:超员超载情况下,轮胎易因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爆胎,导致失控侧翻等事故。
三、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超员超载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四、无座乘员最危险:超员的部分乘客没有安全带等安全设施的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将比其他人员更易受伤,且受伤程度更严重。
乘车人员“超”一个
生命安全降一“格”
希望广大驾驶人
记住这一点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